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2005年7月5日就同意尸检复核鉴定,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的《咨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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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胥杨的父母亲胥中钊、杨明弘请求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依法履行尸检复核鉴定委托权的法定职责,依法出具《尸检复核鉴定委托书》,依法定程序直接委托最高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现更名为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受理对胥杨死亡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的复核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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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2006/10/10 11:24:37 浏览: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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