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八一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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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八一勋章授予在中国工农红军时期(1927年8月1日—1937年7月6日)参加革命战争的有功人员。八一勋章共分三级:一级授予当时师级以上干部,二级授予当时团级和营级干部,三级授予1935年10月20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1936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和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1935年9月30日前参加陕北红军和红军第二十五军以及 1937年7月6日前坚持各地游击战争和参加东北抗日联军的连级以下人员。八一勋章为金黄色或金银色相间的金属制品,其图案外形为钝角五角星,中间衬以军徽,以尺寸的大小和含金量的多少区分一至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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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2008/2/17 15:13:02 浏览: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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